“等会儿见到晨晨你表现好一点,别忘了,要是离开郑家,你什么都不是。”
我突然笑了,
是啊,郑家家大业大,怎么看得上我这种普通人。
可最讽刺的是,明明郑家这么有钱,
我妈,郑雨舒的婆婆居然是因为没钱治病活生生病死在医院的。
我还记得,那天我妈想看儿媳妇最后一眼,我打电话过去,老婆却因为跟自己的竹马在旅拍直接摁掉。
离开郑家我什么都不是,可待在郑家却连一郑家的条狗都不如。
儿子,要不是因为儿子……
那天我忍着悲愤给我妈办完后事,拎着酒瓶醉倒在马路边上。
一个路过的小女孩看见我,给了我一根棒棒糖,问我为什么要哭,问我是不是没有家。
我拿着花,一言不发,仰头看着天不愿意让泪水涌出。
曾几何时,
郑雨舒还是那个甘愿跟我一起在出租屋里吃泡面,
晚上跟我一起在路边摆摊的完美女友。
为了得到郑家的同意,老婆不惜以死相逼,再加上有了孩子,
郑家才勉强让我这个,他们心目中的穷酸下等人踏入郑家门楣。
我为了让老婆在家里抬得起头,拼命学习,好不容易考上了学校第一,
凭自己努力得到郑家公司的职位,却被一句软饭男将我的所有努力全部抹杀。
郑家嫌我丢人,将我摁在员工岗上一动不动,
一待就是八年,
而楚杰刚回来就成了我老婆的贴身秘书。
那天夜里,我所有的美好回忆全都被风吹散,一去不返。
突然,一阵刺耳的鸣笛声将我拉回现实,我被前面的车子逼停,急忙踩刹车在路边停下,脸色惨白满头大汗,心脏几乎从胸腔中跳出。
我捂着心口趴在方向盘上,余光却看到楚杰西装笔挺拿着一束玫瑰花走来。
他看到我大汗淋漓,故作歉疚地关心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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